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2年度佛山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

更新时间:2022-11-19 00:22:54作者:佚名

2022年度佛山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2〕17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佛山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及方式

  市属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认定、评审材料时间详见附件1。区属中、初级评委会受理材料时间及受理方式由各区人社局自行确定。其他不属于佛山市评审专业范围,需委托省属评委会评审的(含高级资格),申报时间请申报人自行查阅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申报材料经人社部门(市直单位经市人社局,区属单位由所在区人社局)审核后,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评委会。

  市人社局受理服务点

  地址: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轻工三路18号)

  电话:0757-82309093

  二、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相关事宜

  请市直单位、禅城区属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区属单位由各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南海区2月20日,顺德区2月22日,高明区2月21日,三水区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需到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提交材料的申报人请按照附件5预约要求办理。

  三、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的相关事宜

  请市直单位、禅城区、顺德区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7日;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区属单位由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均为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需到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提交材料的申报人请按照附件5预约要求办理。

  四、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类资格的相关事宜

  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以市(区)教育局评审通知为准;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以评委办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宜

  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以用人单位发布评审通知为准。

  五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禅城区:83393642

  南海区:86263137

  顺德区:22835832

  高明区:88668300

  三水区:87730803

  附件点击查看

  1、2022年度职称评审佛山市属职称评审受理时间及受理点一览表.xls

  2、佛山市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doc

  3、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材料清单.xls

  4、职称评审材料填报参考.doc

  5、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关于2022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线上预约的通知.pdf

本文标签: 佛山市  职称  建筑业  通知  时间  

为您推荐

铁路12306怎么进行学生优惠资质核验 12306学生优惠资质绑定怎么弄

铁路12306APP验证学生资质,需要先进入“我的”页面,优惠(待)类型为“学生”的用户,在我的页面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详情请阅读全文。

2024-07-03 00:27

铁路12306如何查看学生票优惠次数使用情况

查看学生票优惠次数使用情况,首先学生优惠专区中点击“乘车记录,进入学生优惠专区后,可以查看我的优惠剩余次数。

2024-07-03 00:25

铁路12306购买学生票家庭住址或学校地址发生变更怎么办

已完成学生优惠资质核验的用户,每一学年可申请在线变更乘车区间4次。在乘车区间变更申请中点击“去办理”按钮。详情请阅读全文。

2024-07-03 00:24

长春向北音乐节演出时间表(长春向北音乐节演出时间表图片)

2024年8月10日-8月11日,向北音乐节将在长春青怡坊云琅艺术中心举行!八月狂欢,向北奔赴一场炙热的青春与热爱!长春向北音乐节具体演出时间表详见下文。

2024-07-03 00:22

2024银川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公布

银川市住建局公布了《银川市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统计情况》,目前,银川市三区统计物业服务等级的住宅小区989个,详细名单见下文。

2024-07-02 21:41

2024年7月1日大连低保标准提高(2020年大连低保标准提高多少)

自2024年7月1日起,大连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2024-07-02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