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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普通护照补发办理条件(烟台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09 18:25:43作者:佚名

烟台普通护照补发办理条件(烟台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烟台普通护照补发办理

  办理条件: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普通护照。受理机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办事接待大厅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公安机关  户籍  护照  机构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