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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保定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文件)

更新时间:2023-02-09 18:23:53作者:佚名

保定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保定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文件)

  问:异地就医包括哪些?

  异地就医包括异地住院、异地门诊慢(特)病、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异地就医需手工报销的,具体流程可详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问:异地就医住院如何进行备案,怎样实现直接结算?

  答:1.省内异地就医住院不需要备案,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可直接结算。

  2.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需进行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 或者“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备案,也可持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完成备案后可实现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进行备案。

  问:在保定市统筹区域外住院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如何报销?

  答:保定市参保职工异地就医住院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手工报销:

  1.住院结算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2.住院费用明细单(汇总明细盖章,如有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章)(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介入治疗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4.诊断证明书(加章);

  5.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外地卡需注明开户行)。

  问:保定市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答:保定市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发生门诊慢性病费用时,无需进行备案,可在开通了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问:保定市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异地费用如未实现直接结算,应如何报销?

  答:保定市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1.门诊结算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2.门诊慢性病费用明细清单(如有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问:保定市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病(门诊大病)省内异地就医如何实现直接结算?

  答:1.保定市参保职工需到市域外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需领取《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由市外经治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填写后交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登记后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期间治疗、购药、检查须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期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再次治疗需重新填写《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

  3.保定市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发生其他门诊大病费用(器官移植、血友病、透析、肺动脉高压)时,无需进行备案,可在开通了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问: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异地就医时,《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需要在哪里领取?

  答:参保职工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保定医保”——右下角“信息查询”——异地专题——查找“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或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领取。

  问:门诊特殊病(门诊大病)异地费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应如何报销?

  答:1.保定市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1)门诊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2)费用明细单清单原件(如有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3)放、化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4)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

  (5)《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原件;

  (6)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的参保职工,未在市域外直接结算的,可在市外放、化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报销。

  2.门诊大病(器官移植、血友病、透析、肺动脉高压)异地就医未实现直结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手工报销:

  (1)门诊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2)费用明细清单(如有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3)享受“脏器移植”待遇患者需另提供血药浓度检测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血药浓度检测报告单为购药前6个月内的检测结果);

  (4)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未在市域外直接结算的,可每季度报销一次,资料提交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至10日。

  问:保定市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域外门诊就医,如何实现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

  答:保定市参保职工在市域外门诊就医,要想实现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无需进行备案,可在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问:在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未实现直接结算,应如何报销?

  答:异地普通门诊就医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1、门诊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2、门诊费用明细单(如有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3、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外地卡需注明开户行)。

  问:保定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余额,能在外地直接使用吗?

  答:保定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门诊和药店直接使用,也可以在省外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直接使用。

本文标签: 门诊  保定市  异地  参保  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