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订金是一种支付手段,是指预定所付的钱,是一种单方行为;
定金是指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性质不同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区别
订金的退还,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定金的退还,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类似情形下才能退还;
(4)违约处理区别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