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车主身份证如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的车,还要准备代理人的资料,包括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