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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遗属待遇怎么申领?

更新时间:2024-07-25 00:20:26作者:未知

常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遗属待遇怎么申领?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遗属待遇如何申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其遗属或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向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1 号楼一楼 A 区综合业务窗口,或至“家门口办好事”试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收件代办窗口提交材料,如有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注:遗属待遇新政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适用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

  二、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1.网上退休登记。职工本人或其监护人协助所在单位按经办流程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建议使用 chrome 浏览器)填报退休人员信息并推送成功。

  2.窗口提交材料。单位经办人将职工档案和相关材料送至企业退休专窗(市政务服务中心 1 号楼一楼 A 区)。

  窗口受理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退休初审—退休复审—待遇初审—待遇复审—结论送达(退休审批通过后内部流转至待遇核定部门核定养老待遇)。

  【拓展】

  

本文标签: 待遇  遗属  窗口  企业职工  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