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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产假工资由谁发放(西宁产假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17 16:02:46作者:佚名

西宁产假工资由谁发放(西宁产假规定)

  西宁产假工资由谁发放

  如若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如缴纳了生育保险,根据缴纳比例的不同,相关政策略有区别

  0.5%缴费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0.9%缴费单位生育津贴计算方式:除西宁市外,各统筹地区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以每月30天计算,按日计发(即用人单位上年度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X天=生育津贴)。西宁市按照生育职工生育当月缴费为基数计算(即生育职工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天×X天=生育津贴)。

  扩展阅读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1.参保女职工妊娠后,应持本人身份证、妊娠诊断证明、《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母子保健手册》等有关手续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生育保险卡》

  2.女职工生育、流产,由用人单位持《生育保险卡》、女职工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学证明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

  

本文标签: 用人单位  津贴  基数  女职工  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