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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镜岭水库中心招聘简章 绍兴市镜岭水库工程

更新时间:2023-03-27 17:17:30作者:未知

2023年绍兴镜岭水库中心招聘简章 绍兴市镜岭水库工程

  2023年绍兴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硕士研究生”是指毕业时间在2023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3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期间,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4月7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详见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未正式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未正式毕业的提供入学证明)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jinglingshuiku@163.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575-88264801。

  特别提醒:

  1.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2.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因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与国(境)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审定。

  3.国内毕业的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人员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14日上午12:00截止;地点为绍兴市鑫洲商务大厦1605室。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要达到3:1(如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需考察专业水平。面试时间为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其中岗位一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大于或等于30人,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考察专业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增加笔试环节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如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直接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等,将进行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增加笔试环节的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264832。

  六、人才政策

  给予市外全职引进博士以下人才政策:

  (一)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

  (二)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在绍购买首套商品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具体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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