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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

更新时间:2024-03-04 17:22:20作者:佚名

宜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

  2024宜昌宜都企业补贴条件

  对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不超过50岁、男性不超过60岁);

  2、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

  3、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

  4、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5、未担任企业法人或股东,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为3年。

  就业困难认定须填报《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单位承诺书》,提供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薄复印件1份。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名称: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717-4728049、0717-4832277

  就业困难认定电话:0717-4728307

  

本文标签: 困难  人员  湖北省  招用  宜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