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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厦门集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07-30 21:32:33作者:未知

厦门集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厦门集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厦门集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

  幼儿园需缴纳哪些费用:

  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幼儿园的收费项目为:

  1.保育教育费

  2.代办费: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用(仅限全日制、寄宿制)

  3.住宿费:对在幼儿园住宿(不含午休)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一、根据区属公办幼儿园等级和拨款性质不同,分类分别制定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执行最高指导价管理。

  二、保育教育费在一个学年内按学期据实收取(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其他有关规定按《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执行。

等级

经费来源

保育教育费标准

(元/生·月)

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财政核拨经费

560

财政核补经费

640

自收自支

720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财政核拨经费

460

财政核补经费

530

自收自支

600

区级示范性幼儿园

财政核拨经费

420

财政核补经费

470

自收自支

530

普通幼儿园

财政核拨经费

390

财政核补经费

440

自收自支

500

备注:小小班收费标准在上述同类型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接受分级管理限价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限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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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幼儿园  经费  财政  教育费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