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更新时间:2024-07-24 14:36:58作者:佚名

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每一保障性租赁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均在申请受理公告中予以公示,按分配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般每三年调整一次,或者根据市场租金变化适时调整。

  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予受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的,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并记入《南阳市住房保障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取消其登记,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文标签: 住房  租金  南阳市  标准  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