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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02-21 13:18:15作者:佚名

宝鸡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怎么办理?

  宝鸡灵活人员首次参保办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及缴费核定后,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缴费。各医保经办机构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

  注意:

  中断缴费3个月内允许补缴,需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医疗保险费额后,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补缴。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不得补缴,视为自动脱保,自动脱保后重新参保的按首次参保规定执行。2022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补费不再收取滞纳金。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职工医保费达到我市规定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5年,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男满 30年,女满25年),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通过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缴纳相关费用。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年限  首次  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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