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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济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23-03-30 13:29:09作者:未知

济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济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参保居民自愿选择以参保地为主的卫生院等进行就近签约;在县域外、市域内长期异地居住的,可就近选择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就诊后发生的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济宁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居民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制度。所需基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参保居民自愿选择以参保地为主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学校卫生室(所)进行就近签约;在县域外、市域内长期异地居住的,可就近选择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就诊后发生的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与辖区内家庭团队签约的参保居民发生的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未签约的,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一个年度内,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本文标签: 门诊  居民  参保  基金  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