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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无锡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再降低

更新时间:2023-05-04 10:34:32作者:佚名

5月起,无锡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再降低

  为进一步发挥医保助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减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费用负担,更有力保障基本民生,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医保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的通知》(锡医保服务〔2023〕9号),阶段性降低我市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

  一、降低单位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

  自2023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具体降费情况见下述参保办理平台。

  二、降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

  自2023年5月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再降低1个百分点,即降至7%。

  三、执行时间

  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执行7%,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执行8%。

  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正常按规定享受,不因费率调整而影响。

  经测算,本次费率调整,预计将为全市企业单位再减负19.8亿元,为全市灵活人员再减负0.7亿元,为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再减负合计20.5亿元。

  四、参保办理

  (一)单位参保办理

  1、单位开户

  (1)线下请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至单位所属区医保经办点办理医保单位开户业务。

  (2)表单获取:《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可至各区医保经办点领取或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4X5xPpMS0cLIZjpl1yhSQ?pwd=wxyb下载

  2、单位增员

  (1)线下:请携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至单位所属区医保经办点办理医保单位增员业务。

  (2)线上: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办理。

  

  ①左侧菜单选择“网上经办”—“参保人员增员申报(补收)”。

  ②输入职工基本信息,“本次参保时间”请选择参保人劳动合同开始月份,如本次参保时间选择不是当前月,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申报“补收核定”,“参加工作日期”早于“本次参保时间”即可,确认信息无误后,申报提交。

  ③男60周岁(含)、女50周岁(含)以上无法网办,需至柜台办理增员申报。

  (3)表单获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可至各区医保经办点领取或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4X5xPpMS0cLIZjpl1yhSQ?pwd=wxyb下载

  (二)灵活参保办理

  1、线下:本市户籍人员携有效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携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至户籍、居住地所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区医保经办点办理。

  2、线上:“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灵锡APP、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均可办理。

  具体操作办法(以江苏医保云为例):

  (1)应用商店或App Store搜索下载“江苏医保云”,注册后登录,选择“我要保”-“灵活就业参保”。

  

  (2)进入办理页面填写信息后提交,即可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3)参保完成后,请及时至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相关银行办理选档缴费手续。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费率  单位  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