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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州安远县人才住房申请 安远县人才引进

更新时间:2024-08-05 17:15:12作者:未知

2024赣州安远县人才住房申请 安远县人才引进

  安远县2024年人才住房申请配租

  一、时间安排(条件+租金

  申请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集中审核时间为9月初,9月中下旬开展摇号配租和办理入住。

  二、共性条件

  1.申请人已婚的,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须在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申请人未婚的,本人、父母及共同申请人均须在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

  2.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

  3.申请人来我县就业、创业满6个月及以上(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4.所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共性申请条件及对应的个性申请条件。

  三、申请对象及个性申请条件

  1.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根据《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认定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人才分类目录查询网址:http://rc.jxzzb.gov.cn/www/newsInfo/11690/1)

  2.高学历人才。来我县创业或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人才。

  3.高技能人才。来我县就业、创业且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

  4.党政干部人才。在我县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干部(含2024年可转为事业编制干部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对应学位)干部。其中,已婚人员和外地籍贯的优先安排保障。

  5.其他需解决住房的人才。被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对应学位)人才。其中,已婚人员和外地籍贯的优先安排保障。

  四、租金标准

  此次分配的人才住房位于城南社区永和苑小区内,住房租金及综合管理继续按《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通知》(安办字〔2018〕70号)文件规定执行。人才住房租金标准为6元/㎡/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多层0.4元/㎡/月,高层1.1元/㎡/月(含电梯、备用电源维护费用)。人才住房租金由承租人才、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由承租人才按100%先行缴交,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承担部分按程序返还。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单位申请,用人单位进行分类汇总,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汇总表报送县人社局审核;

  2.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审核确定人才住房对象;

  3.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人才住房产权单位组织摇号配租或其它方式配租。

  六、需提供的资料

  1.《安远县人才住房申请审核表》(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情况佐证资料、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

  4.县住建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在城区范围内无购房、建房证明(夫妻双方有任意一方名下在城区范围内有不动产、建房的,视为在城区范围内有住房);

  5.在县城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1份。

  七、注意事项

  1.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确保相关政策及申报要求通知到符合条件的人才;

  2.本次人才住房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见附件;

  3.申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及时报送至县人社局人事股,联系人:县人社局人事股卢荣飞,联系电话:19917146217。

  八、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人才住房申请配租工作的通知.pdf

  2.安远县人才住房申请审核表.docx

本文标签: 人才  住房  申请人  安远县  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