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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新生入学最新政策 宁波前湾新区落户政策

更新时间:2023-02-21 10:49:27作者:佚名

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新生入学最新政策 宁波前湾新区落户政策

  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新生入学最新政策

  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拟在前湾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前湾新区(含庵东镇、崇寿镇,下同)外,随父母到前湾新区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条件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随迁子女父母在前湾新区内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前湾新区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前湾新区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需先进行网上登记,由其父母登录“浙里办”APP中的“浙里新市民”平台,进入“积分应用”专区,点击“积分入学”并填写随迁子女信息进行在线登记,登记截止时间4月30日。后续正式入学报名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前湾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应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到时详见“宁波前湾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录取办法

  完成前湾新区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镇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随迁子女父母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具体以镇教办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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