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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参保对象+范围

更新时间:2024-04-07 14:20:21作者:佚名

2024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参保对象+范围

  2024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参保对象+范围

  参保范围和对象

  凡本市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包括省部属在甬单位)的身体健康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集体参保。集体参保原则上参保人数应占本单位在职职工的80%。

  缴费标准

  缴费方式分两种,参保单位可任选一种:

  1、每人每份的保障费为20元,保障期限一年。

  2、每人每份的保障费为60元,保障期限三年;

  被保障人在一个保障期限内最高可参保3份,超出份数视作无效(被保障人保障期未满提前续保的,只享受续保保障待遇)。

  同一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和参保份数,一个保障期限内必须统一。

  政策来源:宁波工会网,原文https://nbgh.gov.cn/zghcms/hztzgg/125228.jhtml

本文标签: 参保  单位  职工  期限内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