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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企业补贴汇总 泰州企业补贴汇总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2 14:19:00作者:佚名

泰州企业补贴汇总 泰州企业补贴汇总公告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对象及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理流程

  采取“免申即享”形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二、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岗位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及条件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申领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三、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2021年5月8日后新录用首次来泰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500-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其中:本科毕业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

  申请流程

  登录“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PC端:https://tac.rsj.taizhou.gov.cn)办理。

  四、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补贴申请流程

  企业在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从企业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审核通过的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SwpfjLNCzZR7u4WCot_w

本文标签: 高校毕业生  企业  标准  招用  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