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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连续居注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3-04-14 17:04:00作者:佚名

在成都连续居注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什么材料?

  提供材料:

  ①自有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的提供有效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

  ③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居住引导指标分数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

  1、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

  2、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

  3、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本文标签: 住房  加分  不超过  公房  青白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