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厦门先进制造业保障房房源指标标准(厦门保障房上市交易)

更新时间:2023-02-22 14:57:13作者:未知

厦门先进制造业保障房房源指标标准(厦门保障房上市交易)

  厦门先进制造业保障房房源指标标准

  根据倍增计划企业综合贡献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由倍增计划企业自行分配。企业贡献奖励标准为:

  (一)上一年度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且年增长速度达到5%以上(上一年度新投产企业无年增长速度要求,下同),安排30套房源指标;

  (二)上一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0亿元-50亿元且年增长速度达到10%以上,安排20套房源指标;

  (三)上一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10亿元且年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安排10套房源指标;

  (四)上一年度工业投资达到5亿元(含)以上,安排10套房源指标。

  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积一般控制为:二房型为60平方米或70平方米,三房型为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二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购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在三房型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奖励的三房型房源比例不低于50%。具体房源户型及面积标准按批次配售方案中公布的房源为准。

本文标签: 房源  亿元  上一  指标  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