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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租房资格年审要什么材料(珠海市公租房申请)

更新时间:2023-04-07 16:05:07作者:佚名

珠海公租房资格年审要什么材料(珠海市公租房申请)

  珠海公租房资格年审要什么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离婚证复印件

  8、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9、无婚姻承诺书(社区领取)

  10、户口本复印件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将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毁损的。

  (六)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租赁期内,因获得其他住房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九)租期届满,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本文标签: 住房  复印件  个月  年审  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