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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电动车新国标标准 淄博市关于电动车有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4-08-02 00:59:02作者:佚名

淄博电动车新国标标准 淄博市关于电动车有关规定

  淄博电动车新国标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俗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与旧国标相比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电动自行车合法经营放心消费指引》

  1.)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2.)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

  3.)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V(铅酸电池一般不超过4块)。

  4.)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

  5.)尺寸限值

  (1)整车高度不超过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不超过450mm,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0mm,鞍座高度不低于635mm。

  (2)鞍座长度不超过350mm。

  (3)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不超过175mm。

  6.)车速达到15km/h时发出持续提示音。

  7.)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最大间隙不超过30mm,且不晃动,不得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不得有外设蓄电池托架。

  在此告诫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消费者:不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本文标签: 不超过  电动自行车  蓄电池  整车  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