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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更新时间:2023-03-28 20:56:38作者:未知

扬州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同时符合两种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同时享受。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主要面向市区城市低保(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政府提供房源供其承租,房源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市场自主租房,政府按照保障对象经济状况不同实行分档梯度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按照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分档补贴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90%、80%、50%,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平方米。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补贴指导标准为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30%,人均保障建筑面积20平方米,具体补贴标准、保障面积、准入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

本文标签: 住房  家庭  困难  建筑面积  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