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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政策明细

更新时间:2023-12-12 00:57:23作者:佚名

镇江市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政策明细

  镇江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实施细则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镇江的高校、设立人才工作站的外地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上述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镇江市(含丹阳、句容、扬中)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

  三、申报程序

  1,高校在每年12月前向市人社部门提交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申报表、高校引才留人花名册等申报材料;

  2,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财政部门于次年初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高校。

  四、其他事项

  补贴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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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高校  镇江市  镇江  财政部门  句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