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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徐州市离婚登记申请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23 00:22:06作者:佚名

徐州市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徐州市离婚登记申请条件有哪些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同版彩色证件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文标签: 当事人  登记处  婚姻  管辖权  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