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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标准+方式

更新时间:2023-02-21 13:26:00作者:佚名

温州龙港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标准+方式

  温州龙港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标准+方式

  (一)发放对象

  凡具有龙港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二)申报程序

  1.市公安局每月5日前将次月符合年龄条件的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市社会事业局,市社会事业局将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片区,片区将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每月10日前将新增高龄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社保卡等提交片区审核,片区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片区于每月25日前报市社会事业局审批。

  (三)发放标准及方式

  1.百岁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2.95-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3.90-94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4.每年重阳节慰问百岁老人每人1000元和赠送一个贺匾。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 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养老待遇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50元/月原由社保部门发放改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社保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8日,民政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20日。目前全市已启动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交接工作,请关注相关变化。

本文标签: 高龄  津贴  老人  片区  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