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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缴纳养老保险费相互影响吗?

更新时间:2023-12-06 01:39:28作者:佚名

泰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缴纳养老保险费相互影响吗?

  答:泰州市市民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影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拓展阅读】泰州基本养老金有多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出来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中支付。

  1、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3、有的朋友还有一个“过渡性养老金”,它的计算方法各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