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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4-08-21 00:23:59作者:未知
2024青岛普通话测试报名指南
一、测试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 3 个月以上)均可报名。
特别提示:不接受已参加普通话测试且成绩尚未公布的考生、近期已在其它测试站报名且还未参加测试的考生重复报名。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测试报名流程
测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9月2日9:00-9月6日16:00
1.电脑端报名
考生登录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https://bmfw.qdzsks.net/shhksglpt.html)进行报名。
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平台入口:点击进入
2.手机端报名
考生使用手机登录“爱山东”APP,搜索“普通话报名”进行报名,需提前在手机中保存好个人证件照片用于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证件照,使用生活照无效;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必须为白色背景;相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不大于1M。相片电子版文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及修改信息。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邮寄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有效,报名成功后不支持修改。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
(二)网上审核
9月3日9:00-9月6日16:00,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在线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于9月9日24:00前登陆在线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测试费50元/人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三、测试有关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9月18日至9月20日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按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于2024年9月21日、22日集中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携带要求材料到相应考点报到,严格遵守测试要求及测试纪律。
(三)测试方式
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以大机房机测方式进行。题型含读单音节字词(分值10分,限时3.5分钟)、读多音节字词(分值20分,限时2.5分钟)、朗读短文(分值30分,限时4分钟)、命题说话(分值40分,限时3分钟)。通过测试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版纲要,详细解读考生可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
(四)测试流程
1.报到。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准时到考点报到。
2.候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测室,进行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及系统抽签等。
3.测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室,到本人所抽取号码对应机位参加测试。
4.离场。考生测试完毕,等待本场次考生全部测试结束后,统一离开考场。
四、成绩公布
测试成绩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可于2024年12月上旬直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分验证”(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测试成绩有异议,一级乙等及以下的,可在测试成绩发布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测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测试机构在接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级甲等的,则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按国家测试机构制定的规定执行。
五、证书发放
测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全国通用、长期有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本人证书信息,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发放通告将于2025年1月底前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证书发放统一采取邮政EMS快递邮寄方式,邮寄信息以考生报名填报的通讯地址为准,运费无须考生承担。
六、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刑法修正案》(九)、《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七、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无法补办,视为个人放弃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考生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及发证,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相应考点报到,严格遵守测试要求及测试纪律。
(三)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报名或组织考试。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社会考试处咨询电话:0532-8578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