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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肇庆医保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03 19:31:49作者:未知

肇庆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肇庆医保报销标准)

  肇庆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2024年肇庆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门限额为1947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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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职工  医保  退休人员  肇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