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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互联网首诊和购买抗原可用医保个账支付

更新时间:2023-01-06 10:50:46作者:佚名

肇庆互联网首诊和购买抗原可用医保个账支付

  肇庆互联网首诊和购买抗原可用医保个账支付

  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本文标签: 抗原  互联网  医保  参保  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