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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阳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更新时间:2023-01-31 23:29:07作者:佚名

阳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阳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阳江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其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二)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设置过渡期。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阳江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其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2026年1月起,用5年时间逐年调整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至30年,即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之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阳江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且累计缴费年限分别满26年、27年、28年、29年、30年的,其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三)曾以职工身份参加阳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阳江市为待遇享受地且选择阳江市为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其累计缴费年限或在阳江市实际缴费年限不符合阳江市规定的,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由个人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相应规定年限;个人未及时选择缴费方式的视为自愿按月继续参保缴费。具体按以下方式缴费:

  1.按月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选择按月缴费的,以阳江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缴纳单位部分费用,无需缴纳个人部分费用。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2023年1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2.一次性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以阳江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5%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至相应规定年限。参保人从一次性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四)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市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五)2023年1月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选择一次性趸缴或按月已缴满规定年限的人员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选择一次性趸缴的,所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不予退还;按月缴费的,累计缴费年限和阳江市实际缴费年限已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出部分不予退还。

  (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按参保人实际缴费月数和视同缴费月数计算。

本文标签: 阳江市  年限  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