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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商品房不动产办理需提供材料(许昌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更新时间:2024-01-16 00:58:28作者:佚名

许昌商品房不动产办理需提供材料(许昌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不动产“一窗式办结”需提供资料(商品房)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转移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发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符合减免税费条件的需提供家庭成员(配偶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第三套以上住房(含第三套)、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综合用房的不需要提供

  承诺时限: (1)1个工作日。

  (2)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单独申请车库、储藏室80元/件

  咨询电话:2968798

  投诉电话:2969727

本文标签: 时限  原件  不动产  配偶  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