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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高唐县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详情

更新时间:2022-11-14 07:33:13作者:未知

2022年聊城高唐县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详情

  2022年聊城高唐县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7月31日高唐天马账号发布

  一、气量分档和气价标准

  1、普通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240(含)立方米以下,气价由2.4元/立方米调整为2.53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240—380(含)立方米,气价由2.88元/立方米调整为3.04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380立方米以上,气价由3.6元/立方米调整为3.8元/立方米。

  2、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第一档年用气量为1100(含)立方米以下,气价由2.4元/立方米调整为2.53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为1100—1400(含)立方米,气价由2.88元/立方米调整为3.04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为1400立方米以上,气价由3.6元/立方米调整为3.8元/立方米。

  二、实施范围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范围为高唐县境内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经营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

  三、配套措施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执行每立方米2.79元。

  2、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2814号)文件的规定,托育机构执行居民用气价格。

  3、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供养证的居民家庭,用气价格维持2.1元/立方米不动。年用气量超出第一档气量部分按2.4元/立方米执行。

  4、对“煤改气”用户按政府或相关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5、预购气用户在此次气价调整前所购气量不得加价。

  四、相关要求

  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抄表计量和用户服务等工作,及时准确的向县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天然气价格联动数据资料,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经营成本,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管道检查维护,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理顺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0)34号)中关于销售价格部分同时废止。

本文标签: 气量  居民  用户  天然气  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