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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政策 新疆先天性心脏病国家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27 18:39:19作者:未知

新疆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政策 新疆先天性心脏病国家政策

  即日起,全疆范围内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均可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石慈善基金会提出救助申请,每名患儿最高可获5万元救助资金。

  一、救助对象

  凡18周岁以下(含)、家庭经济困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未接受手术即将准备手术的患儿,均可向基金会提出资助申请。

  二、申报材料

  1、受助人需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石慈善基金会救助申请表;

  2、受助人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或有村委会开具的相关家庭经济证明或困难情况属实证明;

  3、受助人需要提供1年以内诊断证明;

  4、受助人为0-18岁的少年儿童;

  5、受助人出院后需提供资助金额等额的发票原件,或2倍金额以上的发票复印件。

  三、联系电话

  兵团红石慈善基金会:0991-2601711

  四、长按下方二维码填写申请表

本文标签: 受助  基金会  万元  慈善  先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