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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开区人才安居房和新建商品房专项补贴能同时享受吗?

更新时间:2023-03-30 18:47:26作者:未知

无锡经开区人才安居房和新建商品房专项补贴能同时享受吗?

  无锡经开区人才安居房和新建商品房专项补贴能同时享受吗?

  不能。

  人才安居房、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同时符合两种人才住房政策的,可根据人才意愿择一享受且仅可享受一次。符合多项市、区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

  注意事项

  1、人才所购得的安居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抵押(不含房贷)或改变使用用途。享受购房

  2、补贴的房产三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否则须退还购房补贴。在兑现周期内离开我区的,不再支持后续补贴资金。

  3、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等方式骗取人才宜居工程政策待遇的个人或单位,取消其享受人才宜居工程政策资格,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黑榜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意见所参照的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由无锡市委人才办牵头制定,后续如有变化,按照最新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执行,本意见同步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本文标签: 人才  政策  无锡  实施办法  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