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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4-05-11 17:11:59作者:未知
》》》2024东莞洪梅镇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14日(下半年集中受理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补贴对象
实施职业介绍补助计划,对为我镇介绍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进一步拓宽我镇主要用工企业人才引进的有效渠道。属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给予资助范围的企业,不得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
标准为200元/人,介绍同一名毕业生就业的只给予一次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同一服务机构申领补贴人数不超过500人。
申领条件
申领职业介绍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我镇“四上”企业(除建筑业外)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介绍引进2023年1月1日后(含当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校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人才;
2、提出申请时,介绍引进的人才已与我镇“四上”企业(除建筑业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介绍引进的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我镇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领补贴的服务机构应在东莞市或东莞对口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地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当地人社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5、申领补贴的服务机构近2年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因违法或侵害被介绍人及企业合法权益被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责令改正等不良记录。
申领材料
1、洪梅镇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开具的,经被推荐人亲笔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四上”企业(除建筑业外)出具的确认函,介绍员工成功后企业的支付款凭证;
5、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或技工毕业生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或技工毕业生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发布公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发布申报公告,明确补贴申领办理期限。
2、申请人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申领主体,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至洪梅镇市民服务中心1号办事窗口办理,逾期将无法申请。
3、审核: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申领条件。
4、公示名单及征求各部门意见: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将拟通过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确定补贴名单。
5、资金拨付:根据规定配套补贴资金,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镇财政分局向申领个人或单位拨付补贴资金。
其他规定
(一)对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人的用人单位进行认定时,用人单位与其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以及同一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不同分支机构,均认定为不同的用人单位。
(二)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资料等要求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三)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领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期间,须持续在我镇工作,若中途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我镇的,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市民中心1号窗口
联系人:叶先生
咨询电话:0769-88438666
附件
1. 洪梅镇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表
2. 洪梅镇人才见习交通补贴申请表
3. 洪梅镇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4. 用人单位录用确认函
5. 洪梅镇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
6. 洪梅镇技能助企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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