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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宁波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4-02-27 00:20:00作者:未知

2023年度宁波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形

  2023年度宁波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形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原文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本文标签: 纳税人  所得  税额  情形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