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莆田女职工生产住院报销多少 莆田女职工生产住院报销多少比例

更新时间:2023-12-10 05:58:56作者:佚名

莆田女职工生产住院报销多少 莆田女职工生产住院报销多少比例

  2023莆田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职工生育产前计划、计划生育手术、流产费用(1-3月)仍执行原生育保险最高报销限额规定,限额标准800元。

  职工生产、异位妊娠、流产(4-7个月) 等生育住院医疗费用 (含生育按病种收付费)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执行。

  住院 (首次住院起付线) : 莆田市三级医院500元、莆田市二级医院300元 、莆田市一级医院100元 ; 转市外 (不分医院等级) 500元

  注: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50000元,三级85%、二级90%、一级95% 、转市外85%;

  50000元一最高支付限额(90000元) 三级90%、二级90%、一级95%、转市外90%;

  相关阅读:参保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跨省产检、分娩的,在办理好产前登记后,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所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窗口申报办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直接医保结算。跨省异地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时,参保人应提醒医疗机构选择“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作为收费类别。

本文标签: 莆田市  异地  限额  医保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