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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汇总 南昌市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汇总表

更新时间:2024-03-13 18:05:06作者:佚名

南昌市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汇总 南昌市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汇总表

  南昌市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

  1、特困供养人员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保标准;

  (3)符合社会救助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3、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

  (3)符合社会救助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4、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一)持有本市户籍;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但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家庭可支配收入在扣减因家庭成员患病、身残、罹祸、就学等造成的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

  (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本文标签: 户籍  条件  家庭  家庭财产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