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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火化费用减免办理指南(许昌火化政策)

更新时间:2024-03-16 00:43:25作者:佚名

许昌火化费用减免办理指南(许昌火化政策)

  许昌火化费用减免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在许昌市死亡并在许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和许昌市殡仪馆、禹州市殡仪馆、长葛市殡仪馆、襄城县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凡户籍在我市的城乡居民;在我市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许昌户籍的学生;驻许部队现役军人;政府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在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我市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由市、县民政局批准。

  二、办理程序

  (一)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人员,亡故后在许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和许昌市殡仪馆办理殡葬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亡故人员家属或单位承办人到市殡仪服务中心和市殡仪馆免费办理。

  (二)鄢陵县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人员,亡故后在许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和许昌市殡仪馆办理殡葬服务及火化事宜的,应按规定支付基本殡葬费用,亡故人员家属或丧事承办人到鄢陵县民政局办理基本殡葬费用的报销手续。

  (三)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及办理程序,由当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亡故人员家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过程中,选用超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之外的的其他自选项目,费用不予减免。规定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因没有采用而结余的费用不予返还或抵扣。

  三、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死者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丧事承办人身份证。

  (二)鄢陵县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许昌市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许昌市殡仪馆和许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出具的中档殡仪车使用费、遗体卫生袋费、抬尸费、中档火化机火化费、三日内遗体冷藏柜存放费、装(骨)灰服务费、普通骨灰盒费、遗体小告别厅费(殡葬司仪费)基本殡葬收费票据原件。

  4.死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许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374-2965084

  许昌市殡仪服务中心:

  0374-3311149

  许昌市殡仪馆:

  0374-5669944

  鄢陵县民政局:

  0374-7109601

本文标签: 许昌市  殡仪馆  殡葬  殡仪  鄢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