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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适用对象 对新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更新时间:2024-07-23 15:23:23作者:未知

南阳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适用对象 对新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南阳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适用对象

  1、申报人应为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

  2、新生儿落户必须随父母中河南户籍一方,集体户口、父母所属民族不一致、非婚内出生的新生儿暂不支持一件事联办。

  3、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为军人的暂不支持一件事联办。

  4、新生儿已线下办理过入户的暂不支持一件事联办。

  5、新生儿父母必须为河南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且当前为婚姻存续状态。

  6、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助产机构出生,年龄不大于 12 个月,新生儿母亲在入院时已进行人证核验。

本文标签: 新生儿  一件事  父母  河南  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