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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注意事项(佛山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更新时间:2022-06-23 19:07:52作者:未知

佛山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注意事项(佛山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网上预约须知

  1、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过时无法取消。没及时取消且未按约到场办理的,视为爽约。

  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预约黑名单,180天内不接受预约:①180天内爽约2次;②180天内取消5次;③180天内爽约一次、取消2次;④30天内取消3次。

  4、办理登记时,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查看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指南请【点击此处】。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①一方或双方预约人与实际到场办证人不一致的;②预约办理的业务类别与实际办理的业务类别不一致的;③其他预约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6、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实行“全城通办”。

  7、在广州市申请补领结(离)婚证的,如属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可“全城通办”;如属查无婚姻登记档案的,请向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原结(离)婚登记经办婚姻登记处预约。

  8、在深圳市非一方户籍所在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请详细阅读《深圳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即跨区办理)须知》。

  温馨提示

  一、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您适当推迟办理婚姻登记。

  二、请按预约时间段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不携带亲友团前往,并做好口罩佩戴等个人防护措施,配合体温检测,听从指引,有序轮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举行集体颁证仪式、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心理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文标签: 婚姻登记  全城  业务  深圳市  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