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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幼升小对口入学条件及要求

更新时间:2023-04-18 13:17:59作者:佚名

武汉东湖高新区幼升小对口入学条件及要求

  武汉东湖高新区幼升小对口入学条件及要求

  一、划片对口入学依据

  划片对口安排入学的依据,首先是户口,但同时户口和房产证必须一致(房产需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即“人户合一”,安排对口入学;户口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二、入学方式

  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新生入学,对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办法是按照户籍与房产对应来统筹安排:

  (1)A类学生,原则上安排对口入学。A类: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合一”。“两证”(户口与不动产证)满一年的优先安排;未满一年的,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B类、C类、D类、E类学生,均属于户籍与房产不一致情况,由区教育局按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三、其他情况

  1. “人户合一”不满一年,能否对口入学?

  答:东湖高新区自2020秋季入学开始,“两证”(户口和不动产证)办结时间距离开学时间(9月1日)均满一年的,新生入学按服务范围确保对口;“两证”办结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确保对口入学,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由区教育局视学位具体情况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长期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户籍在爷爷奶奶的房产上,如何安排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房产证(父母拥有100%产权)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且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按C类排序靠前的原则,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统筹到片区内学校,则同时锁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学位。如确保要让其能就读对口学校,适龄儿童户籍需与其父母房产证(父母拥有100%产权)一致。

  3.东湖高新区“对口入学”学位政策是怎样的?

  答:高新区自2017年9月1日起,公办义务段学校实行分学段“对口入学”学位政策,即小学阶段锁定“六年一学位”,自一年级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年份的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小学入学学位;初中阶段“三年一学位”,自七年级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九年级毕业年份的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初中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生育二胎、三胎的除外。转学插班使用的房产,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占用该房产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该房产不能再次用于非同一监护人子女的学位申请。

本文标签: 对口  户籍  学位  房产证  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