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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工医保报销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宝鸡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0

更新时间:2023-02-21 13:28:10作者:未知

宝鸡职工医保报销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宝鸡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0

  宝鸡医保住院报销具体内容有哪些?

  (1)一年内只支付一次起付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因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肝硬化(失代偿期)等一个待遇年度内,多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二级以上)住院的,个人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2)药品报销: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甲类药品直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乙类药品个人自付15%,剩余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36种国家谈判药品、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个人先自付30%,剩余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3)急诊、急救报销:

  ①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因急诊急救24小时内所发生的诊疗费用,由患者持费用发票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11家医疗机构的由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市域内的按70%比例报销、市域外按60%报销;

  ②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因急诊急救24小时内转入住院后,急诊急救所发生的诊疗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结算,转入住院前抢救无效死亡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

  (4)输血费报销: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输血费用,个人自付15%,剩余部分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5)床位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定点医院每人每天床位费10元以下,二级每人每天床位费20元以下,三级每人每天床位费30元以下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按比例报销。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告知,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自付;

  (6)院前及院外检查化验费:

  ①院前检查,城镇职工医保患者院前24小时内,在所住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检查化验费,市域内按70%在所住医院报销、市域外按60%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前24小时内,在所住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检查化验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

  ②院外检查化验,城镇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因医疗条件不具备,经所住医院审核同意后在其他医院产生的特殊诊断性检查费用,市域内按70%报销,市域外按60%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因医疗条件不具备,经所住医院审核同意后在其他医院产生的特殊诊断性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

  (7)辅助治疗报销: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在该院针灸科、理疗科进行的辅助治疗,甲类项目全部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乙类项目患者个人自付20%,剩余部分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经会诊在该院针灸科、理疗科进行的辅助治疗,所产生的的费用个人自付20%后,剩余部分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不经会诊和不按会诊程序进行辅助治疗基金不予支付;

  (8)住院报销封顶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待遇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报销与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共为13万元;

  (9)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办理方式:参保人持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本文标签: 医保  患者  城乡居民  费用  城镇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