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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护照加注申请条件(佛山护照加注申请条件要求)

更新时间:2023-02-23 18:30:19作者:未知

佛山护照加注申请条件(佛山护照加注申请条件要求)

  佛山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加注的条件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户口簿上有曾用名及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申请曾用名或姓名加注。

  2、曾持护照加注。申请人曾持多本护照的,可申请曾持护照加注(最多可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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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哪些具体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本文标签: 护照  姓名  曾用名  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