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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个人所得税减征对象有哪些 重庆税务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2-05-18 13:03:47作者:佚名

重庆个人所得税减征对象有哪些 重庆税务个人所得税

  重庆个人所得税减征对象有哪些?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

  具体事项:

  一、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内据实减征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二、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灾害发生后两年内(含受灾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征,减征税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残疾、孤老等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征的通知》(渝地税发〔2004〕178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孤老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渝地税发〔2012〕22号)同时废止。 

本文标签: 孤老  个人所得税  烈属  残疾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