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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什么时候扣除?

更新时间:2022-03-28 15:05:21作者:未知

广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什么时候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广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什么时候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本文标签: 纳税人  医药  专项  可以选择  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