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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时间

更新时间:2023-02-21 14:17:38作者:佚名

上海松江区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

  松江区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开展受理工作(国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非沪籍第五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7、申请人的年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等年限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本文标签: 万元  住房  可支配收入  财产  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