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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4-08-05 17:25:06作者:未知

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对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沈阳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享受期限为24个月。如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hrsa.org.cn/)或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本文标签: 沈阳  灵活  个月  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