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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群参保缴费规定

更新时间:2024-09-18 14:13:09作者:佚名

2025江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群参保缴费规定

  江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群参保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岁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周岁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参照普通居民执行。

  例如:某新生儿于2025年1月1日出生,如其于2025年3月1日办理参保登记,则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其于2025年6月1日办理参保登记,则自2025年6月2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例如:某医疗救助对象,在2025年3月15日缴费,由于他在非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次日,即2025年3月16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文标签: 医保  待遇  参保  次日  日起